隆回一幼儿园在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被罚
2024-10-23 11:05:2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肖烨 唐英子 | 点击量:1164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烨 唐英子近日,隆回县一幼儿园因违规在外窗上设置防盗网影响逃生、灭火救援,且未设置逃生窗口,被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隆回县花门街道帽子石街1号的一幼儿园二楼儿童教室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锈钢防盗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学校责令立即改正,同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采取“一劝、二清、三拆”的工作措施向单位负责人宣传教育在门窗上设置防盗网、铁栅栏以及广告牌等阻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危害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醒此类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幼儿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在外窗上设置防盗网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参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该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单位负责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示将立即整改隐患,同时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自查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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